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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雁山校区主要楼宇建筑和校道、湖泊、凉亭名称的通知


关于征集雁山校区主要楼宇建筑和校道、湖泊、凉亭名称的通知


  为积淀学校精神文化底蕴,提升校园文化品位,优化校园育人环境,充分发挥环境育人的功能,增强广大师生的凝聚力,共同挖掘学校的精神品质与人文内涵,构建美好的精神家园,经学校研究决定,现面向校内外人员开展广泛征集雁山校区主要楼宇建筑和校道、湖泊、凉亭的命名,具体如下:

  一、 征集范围

  1、主要楼宇包括:主教学楼(1幢、2幢、3幢、4幢、5幢、6幢、7幢、8幢、9幢、12幢);宿舍楼(1幢、2幢、3幢、4幢、5幢、6幢、7幢、8幢、9幢、10幢; 21幢、22幢、23幢、24幢、25幢、26幢)以及科技综合楼、一号食堂、二号食堂、三号食堂(学生活动中心)、后勤保卫医院楼。
  2、主要校道包括:①学校大门口——平面鸟瞰图段;②平面鸟瞰图(左起)——2号食堂段;③2号食堂(往教7楼方向)——教7楼段;④教7楼(往教4楼方向)——教4楼段;⑤平面鸟瞰图(右起)——3号食堂;⑥3号食堂(往指挥部方向)——指挥部段;⑦3号食堂——污水处理中心段;⑧1号食堂(往教3楼方向)——保卫处段(教五楼);⑨教七楼至教八楼之间南北向景观大道。
  3、主要湖泊包括:⑴学校大门口右边湖泊;⑵平面鸟瞰图斜对面湖泊;⑶科技综合楼前湖泊。
  4、主要凉亭包括:㈠1号食堂对面凉亭;㈡7A宿舍旁凉亭;㈢4A宿舍旁凉亭;㈣9幢教学楼前凉亭。

  二、征集对象

  面向校内外人员开展广泛征集。

  三、 征集要求

  1、所有方案一经采用,知识产权、使用权归学校。
  2、命名应体现我校的历史传承、办学理念与办学特色,对学校大学文化有传承和积淀作用,风格要统一,与校内现有建筑命名要融为一体,体现学校教育的内在功能。
  3、命名与设计要形成统一的风格,充分反映学校的整体设计理念,兼顾命名物本身功能、建筑特点和与周边环境的协调一致;用字要规范,以3—4字为宜。
  4、命名内容要积极健康,文字必须言简意赅、内涵丰富;同时对文字的含义必须提供简明扼要的说明。

  四、 征集时间

  2013年9月5日—2013年9月15日

  五、投稿说明

  1、可个人投稿,也可以集体投稿;各学院、部门可在本单位内开展相关主题活动,经过初选后以单位名义投稿;作品需填写《桂林理工大学雁山校区主要楼宇建筑和校道、湖泊、凉亭名称征集登记表》打印或发送电子文档上交。
  2、应征作品可直接交学校党委宣传部(南校区办公楼510),也可将电子版发到校党委宣传部信箱(
xcb@glut.edu.cn)。联系人:凌日飞,咨询电话:5896048。
  3、应征作品无论采用与否,均不退稿,请作者自留底稿。

  六、方案评选及奖励

  1、由学校党委宣传部组织专家评委对所有征集方案进行初步评选,按每条命名物2-4个预选方案,提出推荐名单。
  2、学校党委宣传部通过论证会、座谈会、网上公示、投票等多种方式对推荐名单向师生员工广泛征求意见,然后交校长办公会讨论确定最终方案。
  3、征集名称相同并被采用的只奖励最先收到的作品作者。
  4、命名一经正式采用,由学校统一颁发证书和奖金,每采用一个命名,奖励300元。


党委宣传部
2013年9月5日


来源: 宣传部   | 作者: 宣传部  | 浏览: 46  | 发布时间: 2017-05-25 23:08:31  | 录入人: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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