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上级和学校党委关于加强和改进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等文件和会议精神,落实《桂林理工大学新闻宣传工作管理规定(试行)》(桂理工党宣〔2017〕3号)及《桂林理工大学新媒体管理办法(试行)》(桂理工党宣〔2017〕4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学校宣传思想工作队伍,提高宣传思想工作整体水平,扩大学校办学影响力和社会美誉度,根据新形势下学校实际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组建桂林理工大学通讯员、网络评论员和网络舆情信息员队伍,现将有关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建要求
校属各单位按照选优配强的原则,根据下述选拔条件组建本单位通讯员、网络评论员和网络舆情信息员队伍,并将网络评论员和网络舆情信息员队伍负责人信息及整体情况报党委宣传部备案。
(一)通讯员队伍。各单位至少确定一名在岗教职工为通讯员,有学生的二级学院至少确定教师和学生各一名为本单位通讯员。
(二)网络评论员和网络舆情信息员队伍。各单位根据需要组织若干师生担任本单位的网络评论员和网络舆情信息员,并确定教师和学生(仅限有学生的二级学院)负责人各一名。
二、选拔要求
各单位选拔的通讯员、网络评论员和网络舆情信息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政治素质高,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鉴别力,能较好地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
(二)具有一定的思想政治工作或学生干部经验;
(三)具有较强的责任心,熟悉本单位的情况,能够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四)通讯员需要新闻敏感性强,能够及时发掘新闻点,掌握基本的宣传报道原则,文字表达能力较强,能及时组织和策划宣传报道活动;
(五)网络评论员和网络舆情信息员应熟悉网络基本操作技术,了解新媒体传播特点和规律,善于运用网络语言;
(六)通讯员和网络评论员及网络舆情信息员负责人原则上应为中共党员。
三、工作职责
(一)通讯员
负责本单位新闻的搜集、采写以及向学校投稿等工作;及时宣传报道本单位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经验和做法;定期总结报道本单位的先进人物典型或其他特色工作。
(二)网络评论员
主动掌握校内外的网络动态,及时开展正面宣传和评论,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使用网言网语撰写网评文章,辩驳不实报道和错误观点,及时澄清事实真相,正确引导舆论,维护学校形象。
(三)网络舆情信息员
负责按照规定和相关要求及时收集、整理、报告涉及本单位的相关舆情;协助做好与本单位舆情有关的其他工作。
四、管理与表彰
(一)通讯员、网络评论员和网络舆情信息员由各单位负责管理,并核计工作量;党委宣传部负责进行业务指导、培训以及组织交流活动。
(二)党委宣传部将根据相关规定对表现优秀的通讯员、网络评论员和网络舆情信息员予以表彰和奖励。
(三)各单位应加强对通讯员、网络评论员和网络舆情信息员的日常管理,对履职不积极,业务素质不符合要求的人员要及时进行调整。
五、组建时间及要求
(一)组建通讯员、网络评论员和网络舆情信息员队伍情况纳入学校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的年终考核,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执行。
(二)因岗位变动等原因导致通讯员、网络评论员和网络舆情信息员不能履行相应岗位职责的,二级单位要及时进行补充调整。
(三)各单位于2017年5月12日(周五)上午下班前将加盖公章的《桂林理工大学通讯员和网络评论员、网络舆情信息员负责人登记表》纸质版(一式两份)及网络评论员和网络舆情信息员名单汇总表报送至党委宣传部(屏风南校区办公楼510或雁山校区行政楼A301),同时将电子表格以“单位名称+登记表”命名发送到xcb@glut.edu.cn。
联系人:柴靓,电话 5896048;3698558
党委宣传部
2017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