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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举办2018“中华通韵”诗词创作征集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联合中华诗词学会拟在各地和各高校共同举办2018“中华通韵”诗词创作征集活动。现转发相关文件,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今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2020年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全国各条战线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正确领导下,取得了辉煌成就,谱写了无数可歌可泣的壮丽诗篇。本次诗词创作征集活动以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为主题,歌颂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的辉煌成就,歌颂时代楷模和时代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共铸中国梦、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提供精神动力,营造良好文化氛围。 
  二、活动时间
  截稿时间: 2018年7月31日
  评审阶段: 2018年8月
  公示阶段; 2018年9月
  作品展示活动: 2018年10月-12月
  三、投稿事项
  (一)体裁及作品要求
  1.近体诗:格律诗词;排律和古风歌行体不超过30行;须有标题。如果是词,题目格式应为“词牌名•题目”。
  2.现代诗歌:要求押韵,长度不超过30行,须有标题。
  (二)创作要求:以《中华通韵》(草案)为押韵依据,见下表。

 

  (三)作品须为原创,且未曾在任何公开出版的报刊杂志上发表过,每人投稿仅限1首。投稿作者须署真实姓名,并附作者100字以内简介和真实准确的联系方式。
  四、其他事项
  请各单位积极组织师生参加,并通知本单位拟参加活动师生登录中华诵投稿网站
http://www.zhonghuasong.cn/zhty/ 投稿。详情请见附件。

  未尽事宜,联系人:人文素质教育教学部 张婧,电话:3693310。


  附件: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转发关于举办2018“中华通韵”诗词创作征集活动的通知


宣传部
教务处
人文素质教育教学部
2018年6月29日

 


来源:   | 作者:   | 浏览: 46  | 发布时间: 2018-08-02 16:40:17  | 录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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